担保人需要替借款人还钱吗?
February 13, 2022朋友找你担保,能不能帮?
ppqq 亲友借钱或贷款,找你帮忙做担保,帮还是不帮? 不帮,不好意思; 转念一想,做担保人应该也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吧,最差的情况也就是借钱的人山穷水尽了,才能轮到我这个担保人去还。那就帮吧,毕竟”山穷水尽“发生的概率还是挺低的。 就这样,抱着侥幸心理,潇洒地在”担保人“那一栏签字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啊,到后,借钱的人不还钱,人家银行直接把我起诉了,让我来还钱!
现实中,这种情况不在少数。很多同学对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认识不清,踩了大雷;那让我们先看担保到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定的“担保责任”有两种: 一种是只有借钱人实在还不了了,才需要保证人还款,称为一般保证责任; 一种是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和借款人共同还款,或者直接要求保证人还款,称为“连带责任保证”。
很多担保人,签保证合同时没有仔细看合同条款,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实际却是"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责任 V.S. 连带责任保证
那么,什么样的描述属于“一般保证责任”,什么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呢?
举个例子
老王向小赵借款,张三、李四共同为担保人。 张三在借条上写下“如果老王不还钱,由担保人张三偿还”。 李四在借条上写下“如果老王不能还钱,由担保人李四偿还”。
“不还钱”与“不能还钱”,仅仅一字之差,但所需承担的责任差距不小。
张三需要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而李四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这两个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呢?
如果老王不还钱,小赵可以直接起诉张三,要求张三还款;无需其他要求。 而李四呢? 只有在起诉老王并且强制执行也执行不到足额的钱后,才需要承担还钱责任。
ppqq 稍微解释下:张三和老王基本上承担几乎相同的责任,只要老王说不还钱,责任就到了张三了,张三就必须还钱。张三必须还钱,是什么意思呢?债主可以在老王不还钱的情况,申请执行张三的资产,比如房产、股票等。而李四仅需要在老王确实已经证明没有偿还能力的时候,才承担还钱责任。
两者差别巨大。
再举个例子
我们再继续看,如果李四写的是“如果老王不能按期还钱,由担保人李四偿还”,则李四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不能”后面加了“按期”两个字,所需承担的责任类型也发生了变化;所需承担的结果也就完全不同了。
小结
我把这几类情况做了个总结,如下: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到,区分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的重要标志就是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是否必须先行对主债务人主张权利并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什么时候承担,与合同条款的表述密切相关,切勿不经慎思,贸然签名。
当然,最好最好的,就是不要轻易担保了 :)
法条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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