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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还钱,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加倍支付利息

法院判了还钱,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加倍支付利息

February 14, 2022

法院判了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咱们拿到一份判决一方给另一方付钱的判决书,法院为了提高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成本,一般在判决书最后会加一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今天我们就聊一下,这个“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到底是如何计算的。

很多人误解这里的“加倍”是指判决书中判决的利率加倍,即如果判决书中按照6%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则迟延履行期间按照12%的利率计算利息。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的“加倍”实际上包含两部分:判决书中明确的利息+罚息。也就是说,如果该付款的一方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限内付钱,超过时限后除了要支付判决书中约定的利息,还要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利率支付罚息。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

张三向好朋友李四借了10万块钱,双方约定借期三个月,按照年化6%支付利息。结果三个月到期后,张三一直找各种借口不还钱。李四无奈之下,只能起诉。

法官审理后发现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所以发了个判决书,判决张三在判决书生效10天内还本付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张三在判决生效后一年才还钱,那么他迟延履行期间应该支付多少利息呢?

100000×6%+100000×0.175‰×365=12387.5元

迟延履行期间的年利率约为6.38%,有可能比双方约定的借期利息还要高;这里包括6%的利息和0.38%(万分之一点七五)的罚息。

法条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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